“创业中华 建设江苏—2016侨资侨智对接交流会”沭阳县招商信息

发布时间:2016-08-18文章来源: 访问量:0

沭阳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沭阳县域面积2298平方公里,辖33个乡镇、1个农场、6个街道、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人口193.57万,是江苏省陆域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县份。近年来,全县上下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目标,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以及打造区域次中心城市三大领域上聚焦聚力,全面推进工业建设、城市建设、三农建设、民生建设和党的建设五大建设,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实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2015年,全县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40亿元,提前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任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75亿元,年均增长22.3%,总量由1996年的江苏苏北县(市)倒数第一跃升至2010年的第1位后始终居首位。连续四年跻身全国百强县行列,2014年位列第44位;入选工信部首批全国工业百强县,位列第78位。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01年从起步,201311月成功升格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成为苏北县份中唯一一家国家级开发区。面对宏观形势下行的压力,全县上下谋划在前,实干争先,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呈现稳中有升、升中趋好的良好态势。

     一是转型升级开启新步伐。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过去,沭阳农业的GDP占比很大(1996年三产比例为63.1:18.6:18.3),工业也仅仅是服务一产的,还有零星的一些棉纺企业,近年来产业结构由一二三二一三,进而又优化为二三一 三次产业比重由2010年的18.6:44.0:37.4调整为2015年的13.0:46.6:40.4,二三产业占GDP比重由81.4%提高到87%;工业经济总量持续扩张,2015年,全县实现工业销售收入440.4亿元、工业用电量28.85亿千瓦时,分别是2010年的2.82倍、2.15倍,4个乡镇工业销售收入迈上10亿元台阶,乡镇工业已占据全县工业的半壁江山 主导产业加速集聚,全年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80亿元、工业增值税10.5亿元,分别增长11.6%12.16%,纺织服装、装备制造和电子信息等六大主导产业实现工业销售收入277.15亿元,增长19.52%,占全县工业销售收入比重达62.9%,其中纺织服装产业实现工业销售收入63.11亿元,总量稳居苏北县(市)前列,成为全省发展最快的纺织服装产业集群,沭阳包覆纱荣膺“2015年中国品牌价值评价——知名品牌示范区称号。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瑞声科技、正将自动化等企业加大技改力度,逐步实现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福能科技、睿甲金属等企业开工建设、加快推进,积极抢占制造业发展制高点。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1.46%,比2010年提升1.08个百分点,全要素生产率逐步提高;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39家,是2010年的13倍。现代服务业成为带动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2015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2亿元,是2010年的2.1倍;年末存款余额394.2亿元、贷款余额344.71亿元,分别是2010年的1.97倍、2.34倍。雨润广场、乐之地商业综合体等加快建设,大型图书市场、电商产业园即将建成投入运行,商贸、金融、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均呈现出集聚加速发展的喜人景象。

   二是现代农业呈现新亮点。作为全国商品粮基地县,农业比重逐年下降,但全县粮食产量不断攀升,机械化率已达80%以上,多次获得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农业现代化水平快速提升,获评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成功创建2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粮食生产实现十二连丰。花木产业已发展为具有全国影响的特色农业、名副其实的富民产业,成功举办2015第三届中国沭阳花木节暨第二届全国盆景精品展,沭阳花木、盆景的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参与活动的县内外来宾、游客约12万人,首日交易额即超1亿元,期间累计交易额约3亿元)。以花木产业为特色优势,推动现代农业与信息化有效融合,农业接二连三趋势明显。电商发展成绩斐然,荣获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称号,成为全国五大淘宝村集群之一,新河、颜集、庙头等3个乡镇获评中国淘宝镇22个村(居)获评中国淘宝村,其中新河镇是全国唯一淘宝村全覆盖的乡镇;目前,全县拥有各类网店数量3万余家,集聚淘宝40%的花木类卖家,年交易额超过65亿元,快递发货量达5500万件,平均每一秒钟就有1.7件快递从沭阳发往全国各地。一村一品一店正全面铺开,网络创业已成为新时期沭阳科学发展、创新发展中的一道亮丽风景。依托中国花木之乡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特色品牌,促进花木产业与旅游业有效融合,充分利用好现有资源,正着力打造一带一区一镇一村生态农业观光线路(即扎新路景观带、古栗林生态旅游度假区、新河特色旅游镇和山荡特色村),做大做强花乡沭阳旅游文化品牌。

    三是城乡建设展现新面貌。通过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沭阳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城市功能、农村基础设施等方面实现了更大的提升。目前城区基础设施配套面积达到85平方公里,集中居住人口达65万人,城市管理井然有序,城市内涵不断提升,初步形成了讲文明、守秩序的沭阳规矩,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县城、省级园林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创建,高分通过国家卫生县城技术评估,焕然一新的城市面貌既得到了上级充分肯定,也赢得了群众一致赞扬,被省委罗书记称为具有一定规模和辐射带动力的明星县城。在镇村一级,各乡镇结合镇区实际,选择一个片、或一条街、或一个点,对老镇区进行改造,部分乡镇已收到良好效果;研究制定了全县村庄布局规划并纳入全省试点,县财政投入2000多万元专项资金,支持10个规划发展村庄先行先试、打造示范,目前已经全面启动;通过实施一批重大民生工程,农村道路、饮水安全、污水处理等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强力推进,村居综合服务中心、卫生室、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中心等平台逐步完善,沭阳农村正呈现出环境优美宜人、人民安居乐业的崭新面貌,农民的满意度不断增加。

   四是民计民生得到新改善。2015年,沭阳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突破2万元、1万元大关,达到2.23万元、1.31万元,年均分别增长11.6%13.3%,连续5年实现了两位数增长。教育现代化步伐不断加快,顺利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验收,受到验收组高度评价;2015年高考有5名同学进入全省文、理科前100名,18名同学被清华、北大录取,清华、北大录取人数连续四年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在全省率先启动乡镇民营医院对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目前全县所有乡镇医院已对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成了村卫生室标准化改造,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再上台阶。加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县文化馆、图书馆实现免费开放,乡镇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张圩、周集),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进一步均衡。扶贫贷款投放总量连续10年居全省县级第一,有力保障了精准扶贫,累计29.8万低收入人口实现脱贫目标,90个经济薄弱村达新八有目标,预计今年底将实现低收入人口全部脱贫。

   沭阳近年来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在即将迈入十三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明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全面建成小康奋斗目标的统领下,进一步转变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创新,继续围绕三大领域战略部署,深入推进五大建设,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益的发展,为全省创造出更多的沭阳亮点、沭阳经验。我们也真诚希望各位领导继续关注沭阳、宣传沭阳、多到沭阳指导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帮助我们推动沭阳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沭阳县扶持企业发展优惠政策

     一、项目培育 
    1
、新落户经开区企业享受下列政策扶持 
    (1)
设备奖励。设备投资3000万元()5000万元,容积率1.0以上、亩均税收1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设备实际投入的2%给予奖励;设备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且占固定资产投入比重65%以上,并按协议约定投资到位的企业,其中设备投资5000万元()1亿元,按设备实际投入的3%给予奖励;设备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按设备实际投入的4%给予奖励,以设备投资1亿元为基数,每增加设备投资1亿元,设备投入奖励上浮1个百分点;最高奖励不超过设备投入的10%。

    (2)贷款贴息。固定资产投资亿元及以上的主导产业企业,以及其他对我县地方经济发展具有巨大推动作用的企业,其在我县使用银行贷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给予贷款贴息支持,申请企业年贴息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其中投资强度大、亩均产出高的企业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3)厂房配套与股权投资。科技含量高、引领作用大、具有特殊贡献的企业,可以给予厂房配套和股权投资支持。厂房配套:根据企业需求,提供标准化厂房或订制个性化厂房。经开区现有标准化厂房,可以按照不低于成本价出售给企业;有个性化厂房需求的企业,根据企业提供的图纸,经开区投资公司可以代建厂房。由经开区投资公司全资代建的,厂房产权归经开区投资公司,由企业按协议回购;由企业和经开区投资公司共同出资代建的,厂房产权归经开区投资公司,企业出资部分作为回购厂房定金,经开区投资公司出资部分按照不低于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计入建设成本,经开区投资公司对企业的定金按照同等贷款基准利率结算利息,厂房建成后由企业按协议回购。股权投资:政府投资公司参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企业总股本的40%,且不成为第一大股东,并在保留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决策权的情况下,不参与项目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在一定期限内按投入本金加一定的收益(原则上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有序退出。

    2.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下列政策扶持 
   
新落户外商投资企业,除按上述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外,另外按年度实际到账外资额的4.5‰予以奖励。

    二、创新转型 
    1
.技术改造 
    (1)
促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企业技改设备投入300万元(300万元,乡镇企业降至100万元)1000万元的,按技改设备投资总额2%补助;1000万元以上一3000万元按2.5%补助;3000万元以上一5000万元按3%补助;5000万元以上一1亿元按4%补助;1亿元以上按5%补助。每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鼓励新兴产业扩能增效。设备投资超过1000万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改项目,给予设备投资额5%补助。每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推动智能化改造。生产过程中采用或部分采用自动化、智能装备、实施后人均产值明显提高、减少用工20%以上、设备投资超过1000万元的智能化技改项目,给予设备投资额6%补助。每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4)引导绿色发展。年节能量超过500吨标煤、设备投资超过1000万元的节能降耗项目,或设备投资超过1000万元的清洁生产项目、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项目,给予设备投资额5%补助。每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上述项目同一企业不得重复享受。

    2.两化融合 
   
获得国家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省两化融合试点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80万元、40万元、5万元;获批省五星级、市四星级以上数字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5万元;被认定为省、市级科技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5万元奖励;获国家和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和10万元;获得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获得省级创新型企业、省级民营科技企业等科技资质的,每项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3.产品研发 
    (1)
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企业研发机构,分别给予80万元、3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其中,主营业务收入超3亿元工业企业,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60万元、60万元。

    (2)获得省、市级高新技术产品(新产品)认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1万元,通过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3)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产品认定的,给予30万元奖励。

    4.科技示范 
    (1)
通过国家、省级标准化示范区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分别补助10万元、5万元;通过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单位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分别补助8万元、2万元;列为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企业获得4A3A级确认的,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每通过采标验收1个,奖励1万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

    (2)成功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单位,一次性奖励每个保护产品5万元,同一单位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30万元。

    (3)主营业务收入超3亿元的工业企业,获得市长质量奖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4)主导制()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在企业内成立国际或国家标准化组织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和50万元的奖励。提出省级地方标准或技术规范研制项目,并得到立项许可,作为主要起草单位的,经省级标准主管机关依法发布后,一次性奖励3万元。

    (5)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奖,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获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每项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获得市级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

    (6)当年获得生产许可证或通过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管理体系认证和UL认证、CE认证、FCC认证等产品认证的外贸企业,每项按认证费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

    (7)申报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未获立项的,补助申报费用的60%,最高不超过5万元;通过省级以上星火计划或火炬计划立项,实施后通过验收,给予研发经费20%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

    (8)企业通过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认定的,给予3万元奖励。

    (9)当年产学研合作经费2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企业实际支付金额的3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10)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企业研究院,研究新产品通过市级以上认定的,给予10万元补助的。

    5.特色发展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特色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1)
设立市级以上研发机构或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2%以上; 
    (2)
拥有技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获得省级以上名标名品、通过省级以上新产品鉴定; 
    (3)
专一生产单项产品或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60%以上; 
    (4)
主营业务收入和入库税收年增长30%以上。

    6.经济贸易 
   (1)
企业年使用地产品500万元()1000万元的,按金额的2‰奖励;1000万元以上一2000万元的,按金额的2.5‰奖励;2000万元以上的,按金额的3‰奖励。

   (2)符合条件的行业龙头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产品销售且税收贡献在我县的,按平台年度销售增量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鼓励企业在本地牵头召开国内行业发展高层论坛、年会等重要行业活动,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补贴。

   (3)参加由政府有关部门认可的境外展会外贸企业,每个标准展位补贴展位费的50%,最高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

    7、人才引进 
    
人才引进奖补政策,按县《人才引进与培养工作暂行办法》、《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1)
人才引进奖励大共分七类。 
   
1类.两院院士; 
   
2类.获国家级人才表彰奖励或入选国家级人才培养工程的专家; 
   
3类.获省级人才表彰奖励或入选省级人才培养工程的专家; 
   
4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 
   
5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 
   
6类.具有“985工程“211工程学士学位、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紧缺急需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7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士学位(不含二级学院和独立学院)、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紧缺急需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对与用人单位首次签订五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人才给予岗位补贴,具体按照第15000元/月、第24000元/月、第33000元/月、第42000元/月、第51000元/月、第6800元/月、第7500元/月标准给予补贴,补助年限为三年。

    (3)对与用人单位首次签订五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人才,符合购房条件(首次购买本县商品住宅的),凭购房合同、发票和房产证明(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申请购房补贴,具体按照第150万元、第230万元、第310万元、第45万元、第55万元。

    (4)县政府提供人才公寓,供引进人才租赁,人才公寓暂时无法满足租赁需要且用人单位未曾提供保障住房的,县财政分别按照第1类、第2类、第3类给予15万元/年,第48000元/年,第5类、第65000元/年的标准给予租房补贴,补助年限为三年。

    三、兼并重组 
   1
.支持企业兼并重组。鼓励企业加大外引内联力度,积极开展跨区域、跨所有制、跨行业兼并重组;鼓励支持各类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及社会资金等参与企业兼并重组。因兼并重组发生的交易成本,可以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兼并重组后设备投入2000万元以上的,按照企业技术改造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引进世界500强、国内行业100强、央企、大型国企实行兼并重组,且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亿元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

   2.支持企业联合发展。与省级以上研发力量较强、拥有专利技术的科研院所重组合作,引进新技术新产品的,且双方确定占股比例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给予50万元奖励;与拥有自主核心技术、专利产品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联合、参股、管理企业的,且双方确定占股比例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给予30万元奖励。

    四、股改上市 
   
在沪深股市上市的企业,完成股份有限公司工商登记的补助50万元,报会后补助100万元,成功上市后再补助100万元;在新三板成功股改挂牌的企业,给予80万元补助;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或江苏省股权交易中心成功股改挂牌的企业,给予60万元补助;因股份制改造增加的成本,可以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助;股改上市后企业设备投入,按照企业技术改造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五、规模发展 
    1.鼓励企业加快发展。企业年度开票销售收入首次达到l亿元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每新增加1亿元,奖励50万元。

    2.鼓励企业跨档升级。企业年度开票销售首次达到5亿元再增加奖励50万元;每增加整5亿元增加奖励50万元,其中,年度开票销售收入首次达到50亿元的,再多奖励100万元;同时,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的企业,县政府分别授予法定代表人100克、200克、300克、500克重的功勋企业家金质奖章。

    3.给予企业融资支持。政府与企业共同出资,设立定向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与商业银行合作,建立政府、银行、企业三方信贷风险共担机制,引导金融资本定向加大低息贷款支持力度。

    4.鼓励企业裂变发展。对现有企业兴建新企业,按新落户企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同一企业不同项目可以同时享受扶持政策;同一项目同时享受国家和省、市、县扶持政策,按最高标准给予奖补。享受宿迁市 “511” 工程项目奖励,市奖励标准低于县奖励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县、乡或经开区财政补齐。因国家政策调整未按相关政策兑现的企业,可以视同新落户企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联系人:肖卫东 (沭阳县侨联党组书记)            13905241026 
                      
李洪扬(沭阳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局长) 13851355660  0527-80817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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